訂定合約過程是心理治療重要一環,也是心理治療的開始,本所導入「合約治療取向」,幫 助當事人達到心理健康目標,訂定一些包含行政和治療協定合約內容如下,敬請詳閱。如有疑問請與主治心理師討論。
- 本所業務受衛生主管機關督導考核,可能因此修改、變更或新加入約定內容。 如有新的版本更動,將會需要您的配合重簽新版的治療同意書。
- 保密:本所對任何談話內容與記錄一律採取保密,除非有需要與專業人員討 論,或涉及虐待、自殺、殺人或法律規定等,其他情形若無您的書面同意我 們將一律保密。
- 取消預約:若已預約時間,卻因事無法前來,請在預約時間之 24 小時前通知 我們,以便其他人能運用此時段。
- 臨時更改時間約定,因為各種因素可能發生需要臨時更改預約時間情況,雙 方需要依照當時可執行的時間情況,另行商議可安排的時間。
- 晤談時間:每堂計時45分鐘,本所使用計時器提醒。即使一開始您約定談一 堂,如果超過45分鐘部分,本所仍將以二堂時間收費,談話時間延長以三堂為限,請依照經驗決定所需時間長度。我同意並且尊重,心理師有權力決定 無法延長時間,避免後續預約者權利受損。
- 費用:如本所價目表所列。我同意依約定支付心理諮詢、諮商、治療或相關評估費用。
- 如果我除了所約定當面會談時間外,因某些因素還額外需要使用其他視訊工 具、電話來增加會談時間,願意商議和承擔所需的時間和費用,與心理師提前預約時間,而非臨時要求諮詢、諮商等。
- 錄音/錄影:我同意心理治療過程不得有錄音、錄影之行為。擅自私下錄音 (影),有違反法律議題,我會自重。
- 如有需要報告,請依照本所病歷申請流程規定辦理並支付相關費用。本中心無法提供任何司法證明用途的書面報告。
- 我同意接受心理諮詢、諮商或治療時,為了能達到良好效用結果,目標是提 升自我能力、澄清認知、調節情緒或是增進與人溝通的效益。並不是要求心 理師替代我去完成某些事情,或是請心理師至某些地點擔任中間人與他人溝 通協議事情等等。
- 心理師屬於專業醫療人與其固定時間見面,深入探討個人議題,自然產生如 同好友一般的感覺,心理學稱此現象為正向移情作用。鼓勵您要藉由心理諮商與治療的協助,修復原有的伴侶、親子、職場和朋友等關係。我同意如果心裡有過度依賴心理師,現實中或夢境裡幻想與心理師轉變為長期 的好友念頭時,則應該與心理師討論自己不合理的想像和期待。
- 我同意尋求心理諮商或治療目的是為了改善心理困擾,特別是明顯自殺企圖 與衝動行為發生前後,我願意準備好自己在治療期間簽訂不自殺合約。如果展開心理治療後,我無法控制自己,則我需要自行前往醫院住院治療,或是門 診就醫在家休養。我願意承諾簽訂「無傷害合約」。同意書會履行在所約定療程期間我會努力 自我控制,以負責任的態度承諾不會有傷害自己和他人的企圖和行動。無法 克制時,我願意負起就醫責任,自行或尋求他人協助前往醫院住院治療,或是門診就醫在家休養,避免傷害自己、他人和自殺行動。
- 根據心理師法,心理師對於精神醫療需求的當事人有轉介精神醫療的責任。 現代心理治療同意精神疾患具有生理心理社會交替作用病理觀點,因此簽訂同意書前我審慎考慮,如果經過心理師專業評估提出藥物協助的建議,我願意接受醫療轉介,並配合適當藥物治療作為來幫助自己穩定情緒和身心 病痛,接受心理治療作為有其限制性和合法性。我同意心理師提供醫療轉介單和醫療資源,協助就醫。
- 心理治療關係在某些情況下會投射出原本人際關係衝突模式,心理學稱作負向移情作用或互動陷入腳本關係。有下列情況需要共同處理治療關係危機。*如果當事人對心理師有咆嘯、吼叫、攻擊或報復念頭等情況。*雙方理念、立場等不同,造成談話氣出現僵局、爭執等情況。*心有難言之隱,又總覺得不被心理師所理解,談話中或結束後有出現情 緒不滿憤怒,或治療過程保持沉默不語等情況。* 感到被心理師忽視或結束諮商喚起嚴重分離焦慮。請務必在下次談話時提出所感受到的衝突情況,共同從心理學原理出發,化解危機成為轉機,達到心理成長效用。
- 我同意處理治療關係危機,勇敢坦誠地去探討類似痛苦、不愈快的經驗,從治療過程中得到幫助。而不是將生命中未能解決的人際衝突重複發生。 如果治療關係危機無法解決,我同意無異議中止治療合約。我同意當我與心理師陷入關係危機時,接受機構安排第三人一起進入諮商進 行協調處理,化解衝突。
- 請您詳閱本所的治療合約後,並確認所有約定項目並簽名,表示您同意接受上述的原則與約定,遵行「合約治療」的概念,幫助自己或家人心理健康,生活更美滿。
留言
張貼留言